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的审慎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会 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刘昊芸 李菲 吴光辉 张柯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