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与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深圳香江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将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2 号),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配 套资金进行核准。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不 超过 24.50 亿元。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6,976,700 股,发行 价格每股 6.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9,999,734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2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97,749,73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全部到账,2015 年 12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字(2015)第 7-159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39,774.9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93,262.39 1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45.95 项目投入 C1 2,356.1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6.08 偿还银行借款 C3 46,458.43 项目投入 D1=B1+C1 195,618.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02.03 偿还银行借款 D3=C3 46,458.4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二)2017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16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663 号),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配套资金进 行核准。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不超过 23.5 亿元。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0,452,2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9,999,756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799,995.61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92,199,760.3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 部到账,2017 年 2 月 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字[2017]第 7-12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29,219.98 项目投入 B1 115,369.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538.61 项目投入 C1 445.4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9.54 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3 115,133.56 项目投入 D1=B1+C1 115,814.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28.1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3=C3 115,133.5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 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一)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 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注销情况 名称 上市公司长沙高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1162949018800005983 2022年11月7日 商贸城建设项目 司广州东瀚园支行( 办理销户手续 原番禺支行) 深圳香江 上市公司南方国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31900026510903 2022年9月30日 控股股份 金融传媒大厦 司广州天安支行 办理销户手续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南方国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078001040024999 2022年12月06日 金融传媒大厦 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办理销户手续 上市公司增城翡翠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 05871146000001568 2022年11月2日 绿洲十四期项目 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办理销户手续 (二)2017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3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金额(元)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 2022年8月8日办理 司广州东瀚园支行(原 441162949018800016201 贸城建设项目 销户手续 番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 2022年7月20日办 深圳香江 司广州华南碧桂园支 531900026510704 贸城建设项目 理销户手续 控股股份 行 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部 2022年7月13日办 分及上市公司南沙香 浙商银行广州分行 5810000010120100100229 理销户手续 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 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2022年7月18日办 801880100048103 贸城建设项目 限公司 理销户手续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 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一)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账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止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5,546 万元。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5,546 万元置 4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德师报(核)字(15)第 (S0333)号)《 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专项报告》,本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 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17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5,123万元。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2,37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35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将上述补充流 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5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75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 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85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将上述补充流 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将上 述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资金用途情况: 经公司2022年8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9月13日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鉴于本公司“长沙项目一期”、“横琴项目”和“增城 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工程款尚未结算完毕,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157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 6 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上述剩余待结算的工程款和设计费,本公司将在完成结算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 报告附表3。 (二)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2年6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7月11日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考虑到长沙当地关于地产去库存的相关政策于2022年4 月底才落地,本公司与长沙当地政府沟通调规事宜的时长及沟通结果均不可控, 如剩余募集资金长期在专户闲置或仅作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本公司审慎考虑,本公司决定终止长沙项目二期A1-1 地块的建设,并将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110,452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待长沙项目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明确后,本公司再以自有资金重 新启动该项目,重启日期以公司公告为准;考虑到南沙项目已竣工验收,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南沙项目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 计利息收入净额4,508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南沙项目完成结算后,本公司将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尚待支付款项。 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 告附表4。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 规情形。 附件:1、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7 附表 1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9,775 本年度投入或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6,51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4,157(注 4) 已累计投入或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39,7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末累计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更项目,含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投入或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入或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部分变更 资总额 金额 使用金 入金额的差额(3) (4)=(2)/(1) 用状态日 总额 使用金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1)(注 1) 额 =(2)-(1)(注 1) (注 1) 期 额(2) 化 本次重组现金对 否 30,000 30,000 30,000 - 30,000 - 100 已完成 注2 是 否 价支付 长沙项目一期 否 37,000 37,000 不适用 40 29,867 不适用 不适用 2017.12.13 注3 注3 否 2017.12.12 横琴项目 否 109,000 109,000 不适用 2,316 77,976 不适用 不适用 至 注3 注3 否 2017.12.28 增城项目 否 69,000 63,775 不适用 - 57,775 不适用 不适用 2016.10.13 注3 注3 否 小计 245,000 239,775 2,356 195,618 归还银行借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4,157 44,1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6,513 239,775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内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使用情况 无 8 注 1: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未承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投入金额,故不适用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注 2: 2015 年度,本公司以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江商业”)100%股权和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本营”)100%股权。香江商业本年合并净亏损为人民币 1,174 万元,深圳大本营 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2 万元。 注 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长沙项目一期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出租(本年出租商铺写字楼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1,249 万元,项目竣工后累 计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7,028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亦尚未结算完毕;横琴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年已售公寓和出租商铺实现净亏损人 民币 13,441 万元,项目竣工后累计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23,270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亦尚未结算完毕;增城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年 已售住宅车位和出租商铺车位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41 万元,项目竣工后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7,756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亦尚未结算完毕。 注 4: 2022 年 9 月,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4,157 万元变更使用用途,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9 附表2 2017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9,220 本年度投入或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3,8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405(注 5) 已累计投入或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9,2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 截至期末 截至期 累计投入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更项目,含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累计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部分变更 总额 或使用金额 或使用金 (%)(4) 用状态日 总额 (1)(注 1) 额的差额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额(2) =(2)/(1) 期 (3)=(2) - 化 (注 1) (1)(注 1) 本次重组现金对价 否 70,000 70,000 70,000 - 70,000 - 100 已完成 注2 是 否 支付 长沙项目二期 是 138,000 132,220 不适用 221 28,969 不适用 不适用 注3 注4 注4 是 南沙项目 否 27,000 27,000 不适用 225 16,846 不适用 不适用 2017.6.23 注4 注4 否 小计 235,000 229,220 446 115,815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13,405 113,4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13,851 229,2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内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使用情况 无 10 注 1: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未承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投入金额,故不适用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注 2: 2016 年度,本公司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好 天地”)100%股权,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家福特”)100%股权以及长春物业和郑州物业,和 向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州物业。沈阳好天地持有物业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为人民币 2,130 万元,深圳家福特持有物业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为人民币 15,406 万元,其余三处物业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为人民币 2,315 万元。 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长沙项目二期包括 A1-1、A1-2 地块,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A1-1 地块处于临建状态,尚未开工,A1-2 地块已于 2017 年 12 月竣工 验收。 注 4: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长沙项目二期 A1-2 地块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本年已售商铺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1,532 万元,累计 已售商铺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6,002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尚未结算完毕;南沙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年出售及出租商铺写字楼实现净 亏损人民币 2,733 万元,累计出售及出租商铺写字楼实现净亏损人民币 17,902 万元),相应的工程款项亦尚未结算完毕。 注 5: 2022 年 7 月,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405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 附表3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的项目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效益 总额(注) (1) 日期 生重大变化 长沙项目一期 7,133 7,133 7,133 7,133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偿还银 横琴项目 31,024 31,024 31,024 31,02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行借款 增城项目 6,000 6,000 6,000 6,0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4,157 44,157 44,157 44,157 100% 经本公司2022年8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9月13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鉴于本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长沙项目一期”、“横琴项目”和“增城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工程款尚未结算完毕,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4,157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上述剩余待 募投项目) 结算的工程款,本公司将在完成结算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 无 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2022 年 9 月,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4,157 万元变更使用用途,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12 附表4 2017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定可使用状 的项目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注) 金额(1) 态日期 变化 永久补 长沙项目二期 103,251 103,251 103,251 103,251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充流动 资金 南沙项目 10,154 10,154 10,154 10,15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13,405 113,405 113,405 113,405 100% 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长沙项目二期:考虑到长沙当地关于地产去库存的相关政策于 2022 年 4 月底才落地,本公司与长沙当地政府沟通调规事宜的时长及沟 通结果均不可控,如剩余募集资金长期在专用账户闲置或仅作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本公司审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考虑,终止长沙项目二期 A1-1 地块的建设,并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有息负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维持日常业务发展的费用、税金开支等。待长沙项目二期建 募投项目) 设规划调整明确后,本公司再以自有资金重新启动该项目。 2、关于南沙项目:考虑到南沙项目已竣工验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偿还到期有息负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维持日常业务 发展的费用、税金开支等。待南沙项目完成结算后,本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尚待支付款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2022 年 7 月,本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405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