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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田汽车:关于合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0—007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
       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2.365 亿元人民币,其中福田汽车以欧辉客车业务
       相关资产评估作价 20.365 亿元出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
       资 2 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后,其生产经营依然面临政策、市场及技术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交集团”)拟签署《合资
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
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2.36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欧辉客车业务北京工厂和广东
工厂的部分相关资产(房屋建筑物类、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在建设备)、专利技术、商标和
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按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
报字(2019)第1261号)确认的出资总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03,651.9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
91.06%;北京公交集团以现金出资2亿元,分三期出资,自合资公司工商注册之日12个月内完
成全部出资,持股比例为8.94%。
    北京公交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投资委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共有董事 11 名,截至 2020 年 1 月 9 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 11 张。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议
案》。决议如下: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欧辉业务相关资产评估作价 20.365 亿元,与北京
公交集团 2 亿元现金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注册资
本 22.365 亿元,福田汽车持股比例 91.06%,北京公交集团持股 8.94%;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合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44 号
    注册资本:511492.273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0 年 7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王春杰。
    主营业务:是集客运、汽车修理、旅游、汽车租赁、广告等为一体的大型公交企业集团,
运营车辆 30926 辆,其中,公交客运车辆 22989 辆。 2018 年公共电汽车行驶里程达 12.07
亿公里,年客运量达 30.17 亿人次。
    主要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973,706.70 万元,净资产为
3,527,043.75 万元,营业收入为 941,573.29 万元,利润总额为 28,965.81 万元。


                                           2
    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名称: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365 亿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公司以欧辉客车业务相关资产评估作价 20.365 亿元出资;北京公共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2 亿元,分三期出资,自合资公司工商注册之日 12 个月内完成
全部出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15 号。
    经营期限:30 年。
    经营范围: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开发、制造、销售;客车底盘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和
服务;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信
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营销策划、营销咨询;
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由 5 名董事
组成,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合资公司设经理 1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股权结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1.06%,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8.94%。

    五、本次交易公司拟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基本情况
    ①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以欧辉客车业务北京工厂和广东工厂的部分相关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类、
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在建设备)、专利技术、商标和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欧辉业务相关资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确定委估资产
的市场价值,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经过评估人员的实地勘察及分析论证,本次评估采用市
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其他无形资产—软件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他
无形资产---技术类和商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福田汽车委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16,181.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3,651.99 万元,增值额为 87,470.91 万元,增值率为 75.29%。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3
                                                                              (金额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              -             -
 2    非流动资产                          116,181.08   203,651.99     87,470.91             75.29

 3           其中:固定资产                77,218.03    84,618.06      7,400.03              9.58

 4                 其中:建筑物            64,897.06    69,745.98      4,848.92              7.47

 5                       设备              12,320.97    14,872.09      2,551.12             20.71

 6           在建工程                       1,340.04     1,340.04               -                 -

 7           无形资产                      37,623.01   117,693.89     80,070.88            212.8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8                                         14,607.10    32,610.17     18,003.07            123.25
      权
 9                 资产总计               116,181.08   203,651.99     87,470.91             75.29

10                 负债总计
                                                   -              -             -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6,181.08   203,651.99     87,470.91             75.29

           ② 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到的欧辉客车业务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
存在涉及有关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六、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
司的《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组建及出资约定

      ①合资公司名称: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
准)

      ②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15 号

      ③经营范围: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开发、制造、销售;客车底盘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
和服务;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4
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营销策划、营销咨
询;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④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⑤公司的经营期限是 30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双
方可就延长公司经营期限达成一致,并在当前经营期限届满前不少于六(6)个月依法办理有关
登记手续。
    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2.365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认缴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亿元)


                              非货币性资产(具体以天       工商注册之日起 6 个月内,无形资产(商标、
  北汽福田汽车
                    20.365    兴评报字(2019)第1261       专有技术)和设备出资到位;工商注册之日       91.06%
  股份有限公司
                                号评估报告为准)           起 12 个月内,房屋土地出资到位。

                                                           工商注册之日起 1 个月内,公交实缴 5000
  北京公共交通
                                                           万元;工商注册之日起 6 个月内,再次实缴
  控股(集团)有      2               货币                                                              8.94%
                                                           10000 万元;工商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
     限公司
                                                           缴剩余 5000 万元。

      合计         22.365               /                                       /                       100%

    2、合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①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②董事会作为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3 名董事,乙
方推荐 1 名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③合资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甲方和
乙方各委派 1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④合资公司设经理 1 人,财务负责人 1 人,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合资协议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


                                                       5
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要求违约方赔偿。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的生效
    合资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与北京公交集团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旨在共享各方资源优势,是福田汽车与
北京公交集团深度合作的重要契机,一是通过本次合资引入资金,可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二是通过与北京公交集团合作,可以改变欧辉客车业务管理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合
资后,欧辉客车业务以独立子公司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迅速把握市场机会。此
项目符合福田汽车的长远利益,是可行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新增合资公司主体,相关资产出资涉及交割过户预计将发
生契税等相关税费约 3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有助于公司
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八、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后,其生产经营依然面临政策、市场及技术等风险。公司将
积极推进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


     报备文件
    (一)合资协议
    (二)董事会决议
    (三)投资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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