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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田汽车: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7-31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1—06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
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共有监事 9 名,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汽福田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福田汽车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邢洪金、吴海山、杨巩社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福田汽车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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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
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
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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