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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田汽车: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2—03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
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一)监管关注
    1、2018 年 2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18】0003 号),对公司披露业绩
预告不审慎、不准确的事项,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和谊、总经
理王金玉、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谢玮、财务负责人巩月琼和董事会秘书
龚敏予以监管关注。
    整改情况:公司对监管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
《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财务管理
工作,强化各级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2021 年 4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龚敏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1】0045 号),对公
司披露股权转让重大进展不及时的事项,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龚敏予以监管关注。
    整改情况:公司对监管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
《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
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二)监管工作函
    2020 年 1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22 年 1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