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2—12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关联方按股比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1. 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 司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信融”)、北京福田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保理”)、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鹏深圳”)、安鹏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鹏 天津”)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或“公司”)关 联方。 2. 雷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萨股份”)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 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康后处理”)为公司关 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按股比提供的担保金额(授权额)不超过 74.6 亿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3.41 亿 元。 2. 本次公司为雷萨股份按股比提供的融资业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额)不 超过 0.84 亿元,为金融业务提供不超过 0.4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2 亿元。 3. 本次公司为福康后处理按股比提供的融资业务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额) 不超过 1 亿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有反担保。 1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2023 年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关联单位担保金额共计 76.86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3.39%;被担保方安鹏中融、中车信融、雷萨 股份、福康后处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 1、担保基本情况 福田汽车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新开展的金融业务提供担保责任,对中 车信融、福田保理开展金融业务涉及的诉讼保全信用担保等,共计 74.6 亿元,最高 担保余额不超 49.6 亿元。具体如下: 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融资授信需求为 150 亿元,该融资授信需求是为 保障融资安全性,避免银行会对已授信额度进行指标限制的情况,也可以达到降低融 资成本的目的。福田汽车持有其 49.09%股权,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 公司融资及新开展的金融业务,向相关机构提供不超过 73.6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安鹏中融下属各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调剂使用担 保额度。 公司对中车信融、福田保理开展金融业务提供诉讼保全信用担保不超过 1 亿元。 同时,为满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有效控制福田汽车对外担保风险, 2023 年继续实施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的政策。即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对福田汽 车对其承担的担保责任,同时提供反担保措施。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业务 担保金额 福田持股比例 融资 73.6 亿元 安鹏中融及下属 福田汽车 诉讼保全等 1 亿元 49.09% 子公司 合计 74.6 亿元 注:融资包括流贷、保理、资产证券化、债券融资等方式。 2 2、关联担保概述 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公 司,因此,依照《规则》第6.3.3(二)的规定,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 方。本公司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二)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基本情况 福田汽车持有雷萨股份 42.07%股份,为助力福田汽车工程机械类产品销售及品牌 知名度,有效解决客户购车资金及日常运营所需资金问题,福田汽车为雷萨股份提供 担保,可促进福田汽车品牌知名度及产品竞争力。 雷萨股份 2023 年融资业务需求为 2 亿元,福田汽车持有其 42.07%股权,公司按 照持有股比,向相关机构提供不超过 0.8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商融通业务,公 司向雷萨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的经销商承担不超过 0.42 亿元的差额回购责任,最高担 保余额不超过 2.51 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业务 担保金额 福田持股比例 雷萨股份及其子公司经销商 商融通 0.42 亿元 福田汽车 雷萨股份及其子公司 融资 0.84 亿元 42.07% — 合计 1.26 亿元 2、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本公司副总经理杨国涛担任雷萨股份董事长,依照《规则》第 6.3.3(三)的规 定,雷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三)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基本情况 福康后处理 2023 年融资业务需求为 2 亿元,福田汽车持有其 50%股权,公司按照 持有股比,向福康后处理提供不超过 1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1 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业务 担保金额 福田持股比例 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 融资 1 亿元 福田汽车 50% 合计 1 亿元 2、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3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武锡斌担任福康后处理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海山担任福 康后处理董事,依照《规则》第 6.3.3(三)的规定,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 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是 是 被担保 截至目 担保额度占 否 否 担保方 方最近 前担保 本次新 上市公司最 关 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余额 增担保 担保预计有效期 近一期净资 联 反 例 产负债 (11 月 额度 产比例 担 担 率 底) 保 保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北京安鹏 北汽福 中融汽车 田汽车 新零售科 49.09% 73.15% 股份有 技有限公 限公司 司 33.41 亿 74.6 亿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 北京安鹏 71.23% 是 是 详见 详见 元 元 际签署协议为准 北汽福 中融汽车 三、被 三、被 田汽车 新零售科 担保人 担保人 股份有 技有限公 基本情 基本情 限公司 司下属子 况 况 公司 北汽福 田汽车 雷萨股份 42.07% 84.55% 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1.32 亿 1.26 亿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 1.20% 是 否 北汽福 雷萨股份 元 元 际签署协议为准 田汽车 有限公司 / / 股份有 下属子公 限公司 司 北京福田 北汽福 康明斯排 田汽车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 放处理系 50% 95.39% 0 1 亿元 0.95% 是 否 股份有 际签署协议为准 统有限公 限公司 司 注:上述授权范围内的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每月将按相关监管规定进行汇总披露。 二、本关联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 4 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 4 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该回避表决,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 担保计划的议案》。 (一)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表决结果如下: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 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1、同意自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疫情、国资审批等不 可抗力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为安鹏中 融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74.6 亿元的担保总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 49.6 亿元;2、 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中报和年报中予以汇总、体 现或说明。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学权、顾鑫、迟晓燕回避表决。 2、若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不回避表决,表决情况:董事会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安鹏中 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1、同意自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疫情、国资审批等不 可抗力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为安鹏中 5 融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74.6 亿元的担保总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 49.6 亿元;2、 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中报和年报中予以汇总、体 现或说明。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学权、顾鑫回避表决。 (二)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表决 结果如下: 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 雷萨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1、同意自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疫情、国资审批等不 可抗力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为雷萨股 份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0.8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金融业务提供不 超过 0.4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2.51 亿元;2、上述担保事 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中报和年报中予以汇总、体现或说明。 (三)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会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 雷萨股份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1、同意自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疫情、国资审批等不 可抗力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为福康后 处理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1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1 亿元;2、 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中报和年报中予以汇总、体 6 现或说明。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武锡斌回避表决。 以上各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曾用名为北京安鹏中 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EGPW9T,注册资本为 353,597.7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雪薇,注册地为北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21号56幢 205室。主要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9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49.09%。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资产管 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销售汽车;汽车租赁;经济信息服务。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旗下 全资子公司包含安鹏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北京福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他子公司为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 司(持股75%)。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1,864,548万元、总负债 1,557,325万元、净资产307,223万元、营业收入138,817万元、净利润-10,503万 元、资产负债率83.52%。2022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119,520 万元、总负债818,921万元、净资产300,599万元、营业收入81,661万元、净利润- 6,624万元、资产负债率73.1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安鹏中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的公司,因此,依照《规则》第6.3.3(二)的规定,安鹏中融为公司关联方。 2、被担保方名称: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安鹏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0513047N,注册资本为12,286.69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周红亮,注册地 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7 司),主要股东: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5%,北汽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持股25%。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 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 业保理业务。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209,955万元,总负债116,230 万元、净资产93,725万元、营业收入16,599万元、净利润1,081万元、资产负债率 55.36%。2022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30,755万元、总负债 37,655万元、净资产93,100万元、营业收入6,793万元、净利润-625万元、资产负债 率28.8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安鹏深圳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的公司,因此,依照《规则》第6.3.3(二)的规定,安鹏深圳为公司关联方。 3、被担保方名称:安鹏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安鹏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M9911M,注册资本为 4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红亮,注册地址为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 450 号恒盛广场 4 号楼。主要股东:北京安 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 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 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 203,425 万元、总负 债 154,707 万元、净资产 48,718 万元、营业收入 10,054 万元、净利润 1,054 万元、 资产负债率 76.05%。202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49,411 万元、 总负债 100,769 万元、净资产 48,641 万元、营业收入 7,579 万元、净利润-77 万元、 资产负债率 67.4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安鹏天津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的公司,因此,依照《规则》第6.3.3(二)的规定,安鹏天津为公司关联方。 4、被担保方名称: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3822201D,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高,注册地为北京市怀 柔区大中富乐村红螺东路21号56幢205室,主要股东: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100%。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销售汽 车;机械设备租赁;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 8 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 金;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 信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 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1,345,972万元、总负债 1,186,070万元、净资产159,902万元、营业收入95,069万元、净利润3,081万元、资 产负债率88.12%。2022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67,606万元、 总负债605,378万元、净资产162,227万元、营业收入59,926万元、净利润2,325万 元、资产负债率78.87%。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车信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的公司,因此,依照《规则》第6.3.3(二)的规定,中车信融为公司关联方。 5、被担保方名称:北京福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福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MA004WNJ8E,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谷献中,注册地为北 京市怀柔区红螺东路21号56幢1层,主要股东: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100%,主营业务: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分户(分类) 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信用风险担保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经济信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 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 最低收益”;“需要审批的金融活动、征信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年主要财务 9 数据(经审计):总资产76,375万元、总负债39,464万元、净资产36,910万元、营业 收入8,198万元、净利润1,098万元、资产负债率51.67%。2022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总资产92,340万元、总负债53,498万元、净资产38,842万元、营业收 入4,598万元、净利润1,932万元、资产负债率57.9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福田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的公司,因此,依照《规则》第 6.3.3(二)的规定,福田保理为公司关联方。 6、被担保方名称:雷萨股份有限公司。 雷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曾用名为泰达信股份有限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00MA2UYBED97,法定代表人为席俊,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 经开区老峰镇皖江大道 25 号,注册资本为 103,568.713 万元,主要股东:安庆泰达 信高端制造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44.0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42.07%、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9.66%、北京 福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3.40%、北京雷兴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持股 0.85%。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 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研 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301,642 万元、总负债 232,333 万元、净 资产 69,308 万元、营业收入 142,819 万元、净利润-36,4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7.02%。 202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314,721 万元、总负债 266,093 万 元、净资产 48,627 万元、营业收入 102,623 万元、净利润-20,68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5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杨国涛担任雷萨股份董事长,依照《规 则》第6.3.3(三)的规定,雷萨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 7、被担保方名称: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 10 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110114MA01YDEY6R,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静,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老牛湾村北 27 幢。股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及康明斯电力新加坡有限公司,各持股 50%。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组装柴油发动机、 天然气发动机尾气排放处理系统产品;销售柴油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尾气排放处理 系统产品及相关零部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1 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总资产 32,904 万元、总 负债 27,707 万元、净资产 5,197 万元、营业收入 40,769 万元,净利润-4,803 万元、 资产负债率 84.21%。202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 47,964 万元、 总负债 45,754 万元、净资产 2,210 万元、营业收入 61,367 万元、净利润-2,987 万 元、资产负债率 95.3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武锡斌担任福康后处理董事,本公司副 总经理吴海山担任福康后处理董事,依照《规则》第 6.3.3(三)的规定,福康后处 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批准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或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根据 不同机构业务模式设置的不同,担保可能体现为不同责任类型。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为类金融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业务运营需 要大量的资金运作,取得资金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对客户金融产品利率及企业的利 润,为降低其融资成本,需要公司为安鹏中融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此外,安 鹏中融旗下子公司主要是为助力北汽及福田产品销售及支持北汽及福田汽车供应商 的资金融通,通过金融业务的开展,帮助提升福田汽车产品销量及供应链竞争力。 雷萨股份开展的工程机械专用车业务,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另外由于工程机械 销售业务的特殊性,需要为部分终端客户寻找融资机构及为客户提供担保服务,但 11 受限于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净资产等条件,无法独立筹集满足业务发展所需资金 及担保需求,为了确保销售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需借助股东为其融资及金融业务 提供担保。 福康后处理是福田汽车为提升产品环保技术而参与组建的合资公司,生产和组装 柴油发动机、天然气发动机尾气排放处理系统产品,2020 年底注册成立,福田汽车持 有 50%股份,目前属于业务爬坡阶段,需要福田汽车为福康后处理按股比提供融资担 保。 因此,为确保上述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保障需求资金的适时到位,同时促进 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按股比提供的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 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我们认为,2023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是为了支持、保障福田汽车的金融业务、新能源业 务、专用车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福田汽车整体战略布局规划。此关联担保 计划是在综合考量了被担保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 重研究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3、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 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授权额)452.73 亿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授权额)23.7 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安 鹏中融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授权额)180.5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32.28%、22.63%、172.35%。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亿元。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依照《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为关联方按股比提供关联担保事项进行 12 了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关联方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雷萨股 份、福康后处理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 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 交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有利于促进各方正常生产 经营,保障需求资金适时到位,同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产品销售,提升上市公司整 体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 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市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符合 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相 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福田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 联担保计划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