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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田汽车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7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 于 北 汽 福田 汽车股 份有 限公 司
           2 0 22 年度 持续 督导工 作现 场检 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
“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田汽车”、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对福田汽车进行了
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刘宁、程洋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现场检查人员:刘宁

    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保荐机构认
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福田汽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审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福田汽车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
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根据对福田汽车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
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福田汽车控股股东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经查阅福田汽车关联交易制度文件,查阅福田汽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并与福田汽车人员访谈确认,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
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户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
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同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
求,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现场检查之日,福田

汽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
法违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信息
披露文件,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
况合法、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六)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以及与公司管理人员访谈,查阅同行业
上市公司同期财务报告,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田汽车经营管理状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
变化。2022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我
国商用车市场整体表现低迷。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2 年 1-11 月我国
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92.7 万辆和 30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31.9%和 32.1%。
2022 年 1-11 月,福田汽车汽车产品销量合计 42.4 万辆,同比下降 30.77%,产
量合计 39.3 万辆,同比下降 33.10%。福田汽车产品产销量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
趋势一致。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福田汽车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四、是否存在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一创投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的有关要求,对福田汽车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
一创投行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福田汽车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和关
联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
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宁                程 洋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