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26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3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报告厅召开。本次大会应到代表 240 人,实到
代表 225 人。经职工代表充分审议,会议就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形成如下决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对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意见,员工普遍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顺应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总体思
路,有利于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责任共当、事业共创的激励
约束长效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大会以 224 票赞成、1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