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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16-03-2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建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简称“《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仔
细研究和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
    二、公司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过程中,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
报、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并且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
见,在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对投资者中长期的合
理回报;
    三、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制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股东回报规划》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海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之签署页,无正文。)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徐君伦:


      黄昭仁:


      吴念祖: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