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6-06-09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议了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16 年 6 月届满换届。根据《公司章程》
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为此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建工
(集团)总公司已书面提名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
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念祖
先生、胡奕明女士、梁卫彬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查阅上述候选人履历,我们认为徐征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
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吴
念祖先生、胡奕明女士、梁卫彬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
件,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徐征
先生、杭迎伟先生、张立新先生、刘红忠先生、丁晓文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提名吴念祖先生、胡奕明女士、梁卫彬女士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独立意见签署页,无正文)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徐君伦:
黄昭仁:
吴念祖:
2016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