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6-10-28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临2016-081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88
号),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
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
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
范围内择机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