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审议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与考核相关事项。作为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前审阅了相关议案,现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实施的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 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上述职业经理人薪 酬制度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 业经理人考核与薪酬办法》、《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 激励基金计划(2017 年度~2019 年度)》。 1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职业经理人薪 酬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吴念祖: 胡奕明: 梁卫彬: 2017 年 4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