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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19-011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 沪建 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 沪建 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的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变更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
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
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
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1
  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新报表格式”)。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
  工具准则,自 2018 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
  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三类。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均
  遵循同一维度的标准,根据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分析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分别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表(数据为 2018
  年度经审计数据)。
                                                                    (单位:亿元)
             金融资产             金额           变更前政策             变更后政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1.07
损益的金融资产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动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02.00
预付款项                         27.57         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其他应收款                       6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21.64        益(其中对符合减值
          权益工具                                                   动计入当期损益
                                              条件的进行减值计入
                                                  当期损益)
    其中:按成本计量可供出售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20.66
          益工具                               以摊余成本计量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6.20                                以摊余成本计量
长期应收款                       187.86        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49.35
                                               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30.86


                                          2
预收款项                          564.33
其他应付款                        102.17
长期借款                          346.89
应付债券                           44.25
长期应付款                         10.44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
  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
  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 2018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新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新报表格式,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对相关项目列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收 票 据 及 应 收 账 款 ”, 本 期 金 额
                                               30,199,621,302.42 元 , 上 期 金 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         20,926,153,376.63 元;
   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
   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      付 票 据 及 应 付 账 款 ”, 本 期 金 额
                                               63,086,230,961.17 元 , 上 期 金 额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
                                               46,879,527,976.14 元;
   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102,841,108.65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
                                               元,上期金额 187,575,305.51 元;
   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160,944,493.82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        元,上期金额 151,131,120.64 元;
   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 0.00 元,上期
   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金额 817,194.96 元;
                                               “在建工程”无影响;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858,000,085.88
                                               元,上期金额 867,241,742.06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调 减 “ 管 理 费 用 ” 本 期 金 额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
                                               5,178,923,793.66 元 , 上 期 金 额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
                                               4,602,108,182.39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
   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用”。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        无影响
   数据相应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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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报表格式的必须;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
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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