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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2-04-1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其中,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共三人,组成情况如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胡奕明女士、成员
委员独立董事厉明先生与董事张立新先生。2020 年 11 月 17 日,董事
张立新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职务。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增补
外部董事潘久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内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工作会议: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议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草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草案)、《关于 2020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草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初步结果,审议了《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草案)、《关于立信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及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草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
议,审议了《上海建工关于 2021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草案),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
工作,对公司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主要工作如下: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及时的讨论与沟通,协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
且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核查验证。我们认为立信对公司进行审计
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
行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建议公司续聘
立信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持续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相关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3.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情况。
    4.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根
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出具了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合规,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上述充分评估,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工作,
以求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
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2 年,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
审计工作,以及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不断健全和完
善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继续努力。
(本页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署页,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委员:

      胡奕明:


      厉 明:


      潘久文: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