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上海贝岭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28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贝
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23 年度预计情况的预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战略。该等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物业,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
需要,主要是参照附近区域同类项目市场租金标准,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且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