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 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 二、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争取尽快完 成整改以消除影响,同时我们将加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在资金使用审 批程序上的管理,加强复核与内部监督,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