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十六)2019-12-17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 安通 公告编号:2019-11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十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获悉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冻结 冻结
股东 冻结股 冻结 冻结
控股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起始 申请
名称 份数量 到期日 原因
东 比例 比例 售股 日 人
冻结期限
2019 福建 省
3 年,自
202,300,0 年 12 泉州 市
郭东泽 是 38.04% 13.60% 是 转为正式 未知
00 月 13 中级 人
冻结之日
日 民法院
起计算
202,300,0
合计 38.04% 13.60%
00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直接持有的股份处于被冻
结状态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郭东泽 531,804,174 35.76% 531,804,174 100% 35.76%
郭东圣 276,022,551 18.56% 276,022,551 100% 18.56%
合计 807,826,725 54.32% 807,826,725 100% 54.32%
二、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 22 宗,存在的违规对外担
保的金额合计 2,073,415,959.7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27%;
因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案件 20 宗,涉及诉讼金额合计
人民币 216,170.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88%。上述诉讼案
件,目前公司均已收到法院的诉讼材料,有 5 宗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
①、河南高院一审判决:安康与安通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有效,安康
有权要求安通公司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该案件涉及诉讼金额 20,901.00 万元。
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
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无效,雪松
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权要求安通控股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件涉及诉
讼金额 10,988.36 万元。
③、(2019)渝 0103 民初 13790 号案件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
及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有效,重庆海
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该判决,将
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涉及诉讼金额 1,004.29 万元。
④、(2019)渝 05 民初 1084 号、(2019)渝 05 民初 1085 号和(2019)渝
05 民初 1086 号案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一审判决: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
务有限公司和安通(唐山海港)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应属有
效,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不服
该判决,将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涉及诉讼金额 6,160.54 万
元。
⑤、(2019)皖 0103 民初 5786 号案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安徽
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安通控股、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应属有效,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上述依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
司不服该判决,将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件涉及诉讼金额 483.06
万元。
公司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有效的
解决方案,通过采取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
筹措资金,同时与债权人、被担保人积极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提供
替代担保、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上述违规对外担保等问题,
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采
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等手段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所直接持有的股份
合计 807,826,725 股,其中 98.95%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6%。公
司预计目前对公司的控制权暂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
直接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
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