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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安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0 年
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人员具体
情况如下:
    1、储雪俭先生,物流管理专业教授,博导。现任上海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
心常务副主任、教授、博导,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物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
海市物流学会副会长、上海物流企业家协会智库,2016 年 8 月至今任安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张志越先生,法学副教授、法学博士。2000 年至今担任北京则度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19 年 9 月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邵立新先生,2007 年 11 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人,2019 年 9 月至今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
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
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
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
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0 年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参加董事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2 次未亲
  姓名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自出席
 储雪俭        10         1          9          0           0            否

 邵立新        10         1          9          0           0            否

 张志越        10         0          10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我们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积极
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会议;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具体如下:
         2020 年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2 次未亲
  姓名   委员会次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自出席
             数
 储雪俭        13         2          11         0           0            否

 邵立新        8          1          7          0           0            否

 张志越        3          0          3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0 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储雪俭                     3                     1                0

   邵立新                     3                     0                0

   张志越                     3                     0                0
    4、考察情况
    2020 年,我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
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沟通联系,运
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我们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
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上的关联交
易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0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
须,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正、自愿
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
储。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54,344.9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119.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净收入165.31万元(利息收入
166.65万元,手续费支出1.34万元)。
    2019 年 12 月 18 日,泉州中院依法裁定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入
重整,并指定安通物流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 年 9 月 2 日,经泉州丰泽区法
院同意,安通物流管理人依法将安通物流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东南冷链仓储有限
公司 100%股权和部分应收债权打包整体公开处置。经过四轮拍卖,上述标的物
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被深圳前海航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格为
310,963,495.57 元。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在此东南冷链投建的场站仓储设备及冷
链仓储设备同东南冷链的 100%股权一并被转让。该项目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为 12,375.52 万元(其中,包含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 10,070.40 万元)。
因东南冷链 100%股权将被拍卖,同时,因东南冷链母公司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处于冻结状态,为了避免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损失,公司将东南冷链募
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 656,505.75 元转入公司全资孙公司安通多式联运开
立的银行账户,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解除冻
结,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安通物流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
要求。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其内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根据 2020 年度公司的整体的经营情况,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 2020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由于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
的条件,因此 2020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0 年公司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公平、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
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0 年内认真开展各
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
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0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
诚实守信,财务管理稳健,内控制度健全。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认真、谨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服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储雪俭                    邵立新                 张志越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