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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通控股:关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2023-04-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的薪酬方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持续向好,为了更好
地激励管理团队,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对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
董事会拟定了 2023 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
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董事陶国飞先生、台金刚
先生、李明洁先生、洪冬青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董事楼建强先生以其
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薪酬。

       2.独立董事的津贴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邵立新先生、刘清亮先生、刘巍先生津贴标准为每
人每月 15,000 元(税前)。

       3.监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监事津贴,公司职工监事,其薪资以其在公司的岗位确定。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楼建强先生、袁济忠先生、郭朝阳先生、张承水先生、荣
兴先生、李河彬先生实行年薪制,每月按税前年薪/12*50%进行发放;公司财务
总监艾晓锋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个部分,各占比 50%。其
中岗位工资为固定工资,绩效奖金为浮动报酬类,未含其他各类津贴,具体如下:

                                  税前薪酬   税前岗位工资
                                               (万元)       税前绩效奖
  姓名             职务           (万元/
                                                            金(万元/年)
                                    年)     年度    月薪
 楼建强             总裁            180       90     7.5         90
 袁济忠           副总裁            180       90     7.5         90

 郭朝阳           副总裁            114       57     4.75        57

 张承水           副总裁            114       57     4.75        57

  荣兴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114       57     4.75        57

 李河彬           副总裁            114       57     4.75        57

    备注:

    1.绩效奖金:任职人实际所能取得的奖金数,取决于任职人最终的绩效考核
结果,考核结果上不封顶。具体考核方式及奖金计发规则参照公司绩效及薪酬相
关规定执行。

    2.审批程序: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在 2.0 及以下,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
准;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在 2.0 以上,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薪酬管理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组织、
实施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其薪酬和
绩效按照其实际任期进行考核和计发。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年度
绩效考核系数按 1.0 执行。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
害公司利益等被解除职务或擅自离职和自动离职的,其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履行职责所产生的职务消费,包
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餐饮招待费、通讯费、商务礼品费等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涉及的所有薪资或津贴,均为税前。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自聘任日起生
效,聘任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从其原标准。

    (四)本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或修订。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