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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立新、刘清亮、刘巍2023-04-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2022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
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
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独立董事储雪俭先生由于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
将届满 6 年,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
开了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目前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邵立新、刘清亮和刘巍先
生,人数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
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邵立新先生,2007 年 11 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合伙人,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刘清亮先生,历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
律合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等职;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
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 年 1 月 28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刘巍先生,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研
究生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MBA、
MPA)教育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院长。2022 年 9 月
23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
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
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
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
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2 年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参加董事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2 次未亲
  姓名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自出席
 邵立新        10        1         9           0           0          否

 刘清亮        8         1         7           0           0          否

  刘巍         4         1         3           0           0          否
  储雪俭
             6         1           5           0           0          否
(离任)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积极
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会议;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具体如下:
           2022 年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2 次未亲
  姓名     委员会次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自出席
               数
 邵立新        9         2         7           0           0          否

 刘清亮        6         2         4           0           0          否

  刘巍         5         3         2           0           0          否
  储雪俭
             11         0          11          0           0          否
(离任)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2 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邵立新                    4                     1                0

   刘清亮                    3                     1                0

    刘巍                     1                     0                0

储雪俭(离任)               3                     0                0
    4、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我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
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进行了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3.5.17 条之规定,我们于 2022 年 8 月中旬和 2023 年 3 月中旬对
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我们对公司相关董事、高管进
行了访谈、讨论,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对公
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的
作用。同时,我们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
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公司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系公司正常
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
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
求。
    我们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其内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四)业绩预告
    根据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整体的经营情况,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
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由于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
的条件,因此 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公司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公平、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
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22 年内认真开展各
项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得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
行审议,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2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诚实
守信,财务管理稳健,内控制度健全。2023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
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秉承认真、谨慎、勤勉、忠
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服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邵立新                    刘清亮                        刘巍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