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17 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
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 156 号 5 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明曦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 2022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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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
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着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双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的变更,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能
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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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
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业绩
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2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查阅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 年~2023
年》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
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本次对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业绩
基金的计提和分配可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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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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