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9-02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峻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孙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
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9-02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拟将本次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全部股份依法分别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本次回
购期满实际回购股份的 1/3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2/3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临 2019-02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受让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持有的上海碧晨国中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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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晨能源”)40%股权及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管”)持
有的碧晨能源 30%股权。根据协议公司将以 0 元价格受让厚康实业、鹏欣资管未缴出资股权 6,650 万元,同
时向厚康实业支付其实缴出资额 200 万元,向鹏欣资管支付其实缴出资额 150 万元,以获得上述股权。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碧晨能源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因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严东明先生、董事江清云先生、董事金忠平先生、董事闫银
柱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其他 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临 2019-02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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