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9-02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方案简介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2018 年 7 月 27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相
关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 2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关于提高公司回购股份下限金额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2018 年 7 月 28 日、2019 年 1 月 19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相关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
计 30,965,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87%。支付的总金额为 93,903,188.26 元(不含印花税、佣
金等交易费用)。
二、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
根据 2019 年 1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
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对应的拟回
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 1 倍,并经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
案》。具体内容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将本次回购期满
实际回购的全部股份依法分别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其中本次回购期满实际回购股份的 1/3 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2/3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若存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
此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流程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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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19-022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外,公司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明确为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全体员工
的积极性,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切身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本次回
购期满实际回购的全部股份依法分别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确定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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