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0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98,310,900 股,发行价格为 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1,892,32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29,550,310.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342,009.1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存 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1017 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497.86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 85,866.2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 10,714.58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此外,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2,957.12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的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 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在上海市签订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6 月 10 日, 1 公司及申万宏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0,714.58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 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期末金额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万元)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 1 50131000587411850 10,714.58 注1 司 行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 15380875955580 - 已销户 司 海分行营业部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 中国民生银行马鞍山江东 3 608505057 - 已销户 司 大道支行 注 1: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并入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公司在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开立的一 般户及募集专户作同步迁移,迁移后开户地址、账户名称、账号均保持不变;同时,根据公司、申万宏源与上海农商银行营 业部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延安西路支行承接上述协 议约定的、原上海农商银行营业部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2017 年 7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山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子湾路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文化路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申万宏源与上海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 /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 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 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2,957.12 万元(含 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期末余额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注 1) (万元)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汉中市国中自来 1 有限公司汉中中山 2606050229022152357 2017 年 5 月 3,700.50 已销户 水有限公司 - 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汉中市石门供水 2 有限公司汉中中山 2606050229022152481 2021 年 8 月 12,810.38 已销户 有限公司 - 街支行 国中(秦皇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 污水处理有限公 有限公司秦皇岛文 13050163860800000520 2020 年 8 月 16,864.26 5.35 司 化路支行 2 到账时间 到账金额 期末余额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备注 (注 1) (万元)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荣县国中水务有 4 有限公司北京百子 11050171520000000481 2018 年 2 月 394.84 - 已销户 限公司 湾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南江县国中家源 5 有限公司北京百子 11050171520000000482 2018 年 12 月 3,029.75 - 已销户 水务有限公司 湾路支行 南江县国中家源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 6 50131000817007507 2022 年 3 月 5,197.23 0.55 注2 水务有限公司 西路支行 牙克石市国中水 上海农商银行延安 7 50131000616915075 2017 年 7 月 3,700.00 2,951.22 务有限公司 西路支行 合 计 45,696.96 2,957.12 注 1:到账时间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最后一笔资金的到账日期,到账金额为累计到账金额。 注 2:鉴于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南江污水处理 工程新建项目”以补充其资金缺口,公司下属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延安西路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四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2022 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收益或 实际收益或损 委托理财金 委托理财起 委托理财终 资金 报酬确定 年化 实际收回 公司名称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损失 失 额 始日期 止日期 来源 方式 收益率 情况 (含税) (不含税)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2 年第 004 期(鑫和系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 2022 年 1 月 2022 年 4 月 闲置募集 保本浮动 已到期赎 国中水务 列 ) 产 品 编 号 : 10,000.00 3.15% 80.26 75.72 安西路支行 7日 10 日 资金 收益 回 AA0203220107003 ( 93 天)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2 年第 095 期(鑫和系 上海农商行银行延 2022 年 6 月 2022 年 7 月 闲置募集 保本浮动 1.65%- 国中水务 列 ) 产 品 编 号 : 10,000.00 - - 未到期 安西路支行 20 日 29 日 资金 收益 2.85% AA0203220620001 ( 39 天) 合 计 80.26 75.72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石门供 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投资总额由 23,402.04 万元变更为 23,980.49 万元,公司拟 3 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总投资由 10,534.27 万元变 更为 14,875.49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 的汉中市北城区供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由 12,867.77 万元变更为 9,105 万元。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 额增加 4,341.22 万元,实际投资额为 14,875.4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 14,297.04 万元。B 部分因政府 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预计剩余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占其原计划总投资额的比例为 29.24%。 公司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 8,537.96 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 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公司处于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 实施的必要性,公司决定终止上述两个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人民 币合计 10,102.2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用于专项存 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此募集资金专户含结息收入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募集专户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 5,102.24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2020 年公司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 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 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司,安排回购 事宜。之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执行公用事业资产收购及国资监管程序,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及审计工作。 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决定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4 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3,193.47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该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96.86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承 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南江污水 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8,001.75 万元。因南江县政府将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 选址选在当地山坡地带及河边,致使项目为满足安全及防洪要求需大量建造挡土墙、防洪墙,同时大量场外 管线因沿河修建造成相应措施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项目原计划使用的 8,001.75 万元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原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6,736 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 理工程新建项目”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3,213.57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 1,539.32 万 元(存储于公司总部和南江县国中家源水务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含利息收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 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5 附表 1: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5,189.2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7.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497.8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5,866.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04%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1-6 月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1-6 月实现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 )(4)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变更 (1) (2) 金额的差额 =(2)/(1) 期 效益 化 (3)=(2)-(1) 秦皇岛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 2019 年 5 17,914.10 17,914.10 17,914.10 0.04 16,863.95 -1,050.15 94.14% 153.22 是 否 造项目 月 13 日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3,741.39 3,741.39 3,741.39 - 185.21 -3,556.18 4.95% — — — 否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 22,835.00 12,938.14 12,938.14 - 13,193.47 255.33 101.97% — — — 是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10,436.00 3,700.00 3,700.00 0.01 999.22 -2,700.78 27.01% — — — 是 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019 年 9 2,261.01 2,261.01 2,261.01 - 2,261.03 0.02 100.00% -382.53 否 否 [注] 月 20 日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 2021 年 8 8,001.75 14,737.75 14,737.75 497.77 13,213.57 -1,524.18 89.66% -159.52 否 否 [注] 月 19 日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 - - - - - — — — 是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5,000.00 - - - - - - — — — 是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39,046.84 39,046.84 0.04 39,149.77 102.93 100.27% — — — 否 合计 95,189.25 94,339.23 94,339.23 497.86 85,866.22 -8,473.0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彰武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因当地开发区招商情况不满足项目运营需求,现正与当地政府协商投资规模及水费单价调整事宜。 募投项目) 6 1.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在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续建时要求采用 BT 模式和 BOT 模式结合形式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原计划投资的 9,693 万 元部分以 BT 模式执行,后增加投资的 10,436 万元部分以 BOT 模式执行,使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 根据《牙克石市兴安新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之 3.1.1“用水定额水量预测”部分引用牙克石市城市规划“至 2018 年新区将迁入 12 万人口”的依据,计算届时新区自来水用水量将达到 29,919 立方米/天,并按该标准设计、建设自来水厂;《牙克石市兴安新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之 3.1“设计规模”部分预测 2018 年牙克石市新区污水处理量将达到 20,000 立方米/天,并按该标准设计、建设污水处理厂。截至 2021 年 12 月依据公司目 前已部分投入运营(水泵站)、供应范围覆盖全部新区的自来水厂的统计数据,新区自来水用水量仅达到 3,000 立方米/天,与可研报告的用水量预测相差巨大, 远未满足该项目的运营需求,自来水厂建设执行 BOT 模式存在较大困难;与自来水用水量挂钩的污水排放量亦存在相同问题,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 BOT 模式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样存在较大困难。该项目如按原计划投入资金建设,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情况说明 2.汉中市政府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 公司,安排回购事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公司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石门供水工 程升级改造项目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96.86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为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变化,且 公司处于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项目终止后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 10,102.2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 中: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专户用于专项存储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此募集资金专户含结息收入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 募集专户补流金额为 5,102.24 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7 及置换情况 年实施完毕以募集资金 110,920,473.7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按照拟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 7.5 亿元(含 7.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有效。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 案》,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超 过 5.5 亿元。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权。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3.6 亿元(含 3.6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 7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1.37 亿元(含 1.37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适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限内,以上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获得收益 80.26 万元(含税收益)。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不适用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年度荣县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项目处于调试阶段,水费暂按一级 B 标准收取,但发生的成本为一级 A 标准成本,导致暂时亏损。 2、本年度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目前正处于 BOT 合同中约定的污水处理水量打折阶段,导致暂时亏损。 8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 (1) 生重大变化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 牙克石给排水工程 14,737.75 14,737.75 497.77 13,213.57 89.66% 2021 年 8 月 19 日 -159.52 否 不适用 新建项目 续建项目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 14,297.04 14,297.04 - 12,735.96 89.08% - - - 是 改造项目 A 部分 改造项目 B 部分 石门供水工程升级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938.14 12,938.14 - 13,193.47 101.97% - - - 不适用 改造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不适用 创新研究平台建设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不适用 项目 合计 41,972.93 41,972.93 497.77 39,143.00 - - - - — 1..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投资总额由 23,402.04 万元变更为 23,980.49 万元,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 22,835.00 万元。本项目 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由公司控股孙公司汉中市石门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供水”)实施的汉中市石门水厂技改工程(以下简称“A 部分”), 总投资由 10,534.27 万元变更为 14,875.49 万元;二是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自来水”)实施的汉中市北城区供 水加压服务站(汉中市兴元新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B 部分”),总投资由 12,867.77 万元变更为 9,105 万元。A 部分因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 升以及建筑材料成本、人工费上涨导致投资总额增加 4,341.22 万元,实际投资额为 14,875.4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 14,297.04 万元。B 部分因 政府规划调整,减少部分管网建设,预计剩余募集资金 3,762.77 万元,占其原计划总投资额的比例为 29.24% 。公司将 B 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 3,762. 77 万元转投到 A 部分以补充其资金缺口,投入募集资金变更为 8,537.96 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临 20 19 - (分具体募投项目) 093)。 2. 2020 年公司收到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汉中市政府回购国中水务公司汉中自来水项目整体资产的函》(汉市城管函(2020)1 号),汉中市政府 从汉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保障基本民生的大局考虑,决定整体回购公司在汉中的自来水项目全部资产,汉中市政府授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函商公 司,安排回购事宜。之后,公司积极配合政府执行公用事业资产收购及国资监管程序,完成第三方资产评估及审计工作。鉴于上述政府回购原因, 公司决定终止石门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1-050)。 9 3. 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政策调控的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原计划投资“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创新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整体落实条件发生 变化,且公司处于转型期,上述两个项目无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公司决定终止上述两个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1-041)。 4. 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原计划拟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8,001.75 万元。因南江县政府将部分污水处理场站的建设选址选在当地山坡地带及河边, 致使项目为满足安全及防洪要求需大量建造挡土墙、防洪墙,同时大量场外管线因沿河修建造成相应措施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建设成本大幅上升, 项目原计划使用的 8,001.75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原项目“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剩余较多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将“牙克石给排水工程续建项目” 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6,736 万元转投入到“南江污水处理工程新建项目”填补其资金缺口,推进南江污水处 理工程新建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原募投项目之间的资金变更。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046)。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 不适用 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