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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关于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2013-07-22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 华资实业            编号:2013-015
                            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


    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收购人于 2013 年 7 月 23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投资者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27
        申报简称:华资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5.73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 年 7 月 25 日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共计 30 个自
        然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收购人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本次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
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现就要约收购有关事项向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1、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收购人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
性公告。
    2、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27”,简称为“华资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5.73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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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 年 7 月 25 日至 2013 年 8 月 23 日,共计 30 个自然
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
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
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
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
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
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
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
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
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
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
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期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对要约的预
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
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
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接受要约的股东在办理预受股份转让及换股过户登记手续时,


                                     2
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 A 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收购人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在公告发
布日前公司股票将申请停牌,如有股份接受要约,将发布收购清算交割办理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金马路交叉路口(金马国际商务大厦 B1901
室)
    联系电话:0536-8867500
    特此公告。




                                                  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22 日


          备查文件
    证监会关于核准要约收购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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