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07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13—01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发出,
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关联董
事宋卫东、郭莎莎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
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公司 7 名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
2013 年 8 月 7 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潍坊创
科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收购人在确定本次要约收购价格时是公平合理的,但在目前市场
环境下,建议投资者要根据要约收购期间二级市场价格判断是否接受
要约。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收购人在确定本次要约收购价格时是公平合理的,但在目前市场
环境下,建议投资者要根据要约收购期间二级市场价格判断是否接受
要约。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
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收购人在确定本次要约收购价格时是公平合理的,但在目前市场
环境下,建议投资者要根据要约收购期间二级市场价格判断是否接受
要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潍坊创科实业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
要约收购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