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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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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四年五月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 1:审议公司《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议案 2:审议公司《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     议案 3:审议公司《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议案 4:审议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2013 年度报告摘要》

 8     议案 5:审议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议案 6:审议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    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授权处置的议案》

 12    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    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    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5    议案1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股东发言及提问

 17    选举监票人、记票人

 18    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公布表决结果

 19    律师对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20    会议闭幕




                                    1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

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大会的

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

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2
“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

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七、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

果当场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

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公司证券部联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3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中“第

四节 董事会报告”。投资者可以查询详细内容。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4
议案二

 关于审议《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包头

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投资者可以查询详

细内容。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洁、刘新明、樊虎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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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请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从

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

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

2013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3 年度工作回顾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

报告及有关各项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定期报告的编制

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中期及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

                            6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

法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

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地完

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

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

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

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

的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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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以 200 万元价格受让子公司华资糖储备库另

一股东东河粮库持有华资糖储备库 200 万股股权,符合公司的整

体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出售资产情况的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发现内幕交易

事项,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

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

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

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2.5-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

于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

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14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里,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事


                            8
会的监督职能,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规范

监事会的工作。

    1、加强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

题发表意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及时掌握

经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2、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

法性以及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发表意见。

    3、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臵、收购兼并、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4、充分发挥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和勤勉尽

责的监督作用。

    5、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高公司的内控水

平。

       报告完毕,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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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13 年度报告》
          及《2013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请各位股东对年报中所列事

项予以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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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委托,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3 年度,按照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划方案,积极推进企

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依

法经营,规范运作,全面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

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审计报告:

    2013 年度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基本每股收益 0.0142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142 元。

    2、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4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1%。

    3、每股净资产 3.43 元/股。

    三、资产负债情况:

                             11
    1、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 229,229.27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47,487.85 万元;非流动资产 181,741.42 万元(其

中: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6,392.77 万元;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27,082.66 万元;无形

及其他资产 8,265.99 万元)。

    2、公司年末负债总额为 62,037.85 万元。其中:

    流动负债 21,937.58 万元;非流动负债 40,100.27 万元(其

中:长期借款 29,300 万元;专项应付款 344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

债 10,456.27 万元)。

    3、公司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66,568.73

万元(其中:股本 48,493.20 万元,资本公积 86,366.85 万元,

盈余公积 9,538.93 万元;末分配利润 22,169.75 万元)。

    4、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 27.06%。

    四、利润完成情况:

    2013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2,274.5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87.16 万元。

     五、2014 年财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抓好公司

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根据公司业务的拓展,不断完善、补充、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内部控

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良好、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公司

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搞好

                               12
相关服务。加强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同时抓好落实,配合搞好考核、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为公司发

展积极筹措资金,努力降低筹资成本,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

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顺畅的资金环境。抓好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以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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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 201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871,550.79 元,加上以前年

度未分配润 220,496,956.33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821,703.42 元

及 2012 年度对股东的现金分红 4,849,320.00 元, 公司本年度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1,697,483.70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84,93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24,660.00

元。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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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财会[2010]12 号文规定,现已更

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财会[2012]17 号文件规

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

同,或续签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担

任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其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

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准会计师

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

的经营关系;该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

审计工作中该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

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中

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 4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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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授权处臵的议案


各位股东:

    报告期初,公司持华夏银行(股票代码:600015)49,613,060

股,一季度公司出售 630,000 股,余股 48,983,060 股。2013 年

7 月该公司实施每 10 转 3 股 派 4.7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持有该公司股票增至 63,677,978 股。报告期末公司又出售

了 4,877,978 股。目前公司持有华夏银行股票为 58,800,000 股,

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0.66%,

    董事会决定,拟由公司风险投资工作小组在确保资金安全和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出售华夏银行股份,同时,

根据资金回笼情况将用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二级市场证券或国

债等投资。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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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1 年 5 月履职,截止 2014 年 5 月,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宋卫东、张世潮、赵建忠、李怀

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杜业勤、刘英伟、

张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17
议案十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张涛、吴孟璠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吕玉

杰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 3 年,自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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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关于第六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要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

津贴,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第六

届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 5 万元/年〃人(税前)。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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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二
               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本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公告(临2014-006)。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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