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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5-04-01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资实业”)因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11 日起停牌,并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2015 年 3 月 18 日、2015 年 3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重大不确定事项停牌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5-临 005)、《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
临 006)、《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 007)。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一家保险公司(简称“标的公司”)。鉴
于标的公司审计、评估的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3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参
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因宋卫东为关联董事,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
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鉴于:标的公司审
计、评估及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拟投资的保险公司就投资方式
等投资方案细节的商业谈判尚在进行中,另外,由于标的公司为保险公司,根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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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投资事宜需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情况较为复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延期复牌有利于促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各方更加缜密的完成各项工作,更好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股票延期20
天复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日至4月20日继续停牌。

    同时,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无法在4月20日前完成标的公司的审计、评
估及其他相关工作,根据《通知》规定,同意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5年8月
19日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每5个交易日(含
停牌日)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在2015年8月19日以前完成本次收购标的
公司的审计、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仍在进行中

    公司现与相关中介机构达成合作意向,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开展各项工作;但
由于募集资金拟投资的标的公司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较多,规模较大,其审计、评
估和尽职调查所需时间较长。目前,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仍在加紧推进当中。

    另外,由于标的公司为保险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投资事宜需经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正在论证

    目前,因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尚未完成,而评估结果将作为本公司董事会做出投
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公司与拟投资的保险公司就投资方式等投资方案细节
的商业谈判正在进行。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尚在论证中。

    综上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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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确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

       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一家保险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对拟投资的保险公司的尽职
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
确定。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确定最终方
案。

       1、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各方就发行方案进行协商,尽快确定最终方案。

       2、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配合工作,尽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审计、
评估工作。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0日继续停牌,并拟召开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
票将自2015年4月21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15年8月19日复牌;若公司在2015年8月
19日以前完成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非公
开发行方案并复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尽快确定
上述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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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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