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独立董事意见2016-01-0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包头华资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各

项议案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产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业务风险

控制具体措施,有效防范了投资理财业务风险;

    3、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1.6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

理财产品,但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独立董事:



刘英伟:           姜 军:              张   毅: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