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12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16—05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
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1日在公司总部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7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考虑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发行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6年12月16日到期,为确保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17年12月16日。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11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