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91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17-05-16 会议召开日:2017-05-23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2016 年度报告摘要》 7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 议案五:审议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议案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议案七:审议公司《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 议案八: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议案 九: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议案十: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4 独立董事宣读2016年度述职报告 14 股东发言及提问 15 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16 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7 律师对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18 会议闭幕 2 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 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大会的程 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 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网络加现场投票方式进行。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 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3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 结果当场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 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或公司证券部联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4 议案一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股东作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 各位股东审议。 2016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 现将公司及董事会 2016 年度有关工作情况以及新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如下: 一、2016 年工作回顾 (一)、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668,140.20 元,比去年同期增 长 11.9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39,566.86 元,同比增长 -93.27% ;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0,162,994.86 元,同比增长-92.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0,911,551.50 元,同比增长 141.73%。 5 (二)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同期增减 2014年 (%) 营业收入 36,668,140.20 32,767,224.12 11.90 276,975,596.0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9,939,566.86 147,625,080.09 -93.27 12,920,329.0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0,162,994.86 144,004,839.86 -92.94 11,317,857.39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0,911,551.50 -50,115,760.72 141.73 -56,527,875.96 额 本期末比上 年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2,192,480,341.80 2,294,922,316.47 -4.46 1,917,604,684.35 产 总资产 2,567,625,926.12 2,726,316,105.14 -5.82 2,649,226,029.02 2、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0.3044 -93.27 0.02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5 0.3044 -93.27 0.02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210 0.2970 -92.93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7.01 减少6.57个百分点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45 6.84 减少6.39个百分点 0.6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 银行,注册资本 106.86 亿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华夏银 行 70,560,000 股股权,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0.66%,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售该公司股份。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恒泰证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总股数为 2,604,567,412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153,721,412,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450,846,000 股。华资实业持股 数量不变,仍为 308,000,000 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14.03%变为 11.83%。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67,731,449.86 元,实现净 利润 522,152,213.57 元。 3、委托理财情况 2016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 公司以自有资金 1.6 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其中:1 亿元购买新时代信托【恒新 5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期限 一年,年化预期收益率 8.2%,收益方式按季度付息;0.6 亿购买新时 代信托【恒新 28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委托期限 30 天,年化预 期收益率 5.8%,收益方式到期付息,根据协议规定,该笔资金到期 后,公司延期了一个月,至 2016 年 3 月 4 日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两项共计获得投资收益 902.89 万元。 (四)、资产租赁情况 7 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乳泉奶业与包头市源升农牧业有限公司续签《奶牛养殖场地租 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资产::乳泉奶业 5 座已建好的奶牛场,分别为明沙淖 乡老樊营村奶牛养殖场区和美岱召乡河家圐圙村 ABCD 四个场区。美 岱召乡美岱桥村饲料加工厂。 2、租赁期限:一年,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 止。 3、租金为 150 万元/年人民币 报告期内该合同期结束,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合同。 (五)、子公司情况 1、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业务范围白糖、原糖、粮食制品的储 存、供应链管理、货代、港口接卸代理、仓库出租等,截止报告期末 总资产为 72,287,972.08 元,净资产为 72,013,021.04 元,净利润为 2,319,880.08 元。 2、上海华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本公司 持有其 90%股份,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止报告期末, 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66,304,966.10 元,净资产为 61,120,547.40 元, 净利润为-324,619.21 元。 3、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系公司 全资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170,835,986.92 元,净资产为 8 168,287,738.24 元,净利润为-1,354,910.61 元。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进行的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对华 夏保险增资,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不超过 51%一事已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待纸质核准文件 下发后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公司重大 的经营决策 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 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三)继续积极推动对华夏保险增资项目。若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成功转型为以金融保险、制糖业为双主业的上市公司,公司的 金融产业的布局将从参股银行、券商拓展到控股保险公司,业务范围、 收入来源将进一步拓宽,经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进一步加强,可以 有效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继续做好公司投融资工作,有效提高公司营业效率,提 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报告完毕。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 9 议案二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本次股东大会作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请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从切实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 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 2016 年度的工作报 告如下: 一、2016 年度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有关事项 及定期报告。 (一)定期报告审议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中期及季度报 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出 席了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 的制订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较为完 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 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 查,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发现内幕交易事项, 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行为。 11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 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 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 1.6 亿元人民币购买新时代信托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华夏人寿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对公司重新修订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发行价格调整、与认购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等项 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修订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审计、资产评估准 则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二、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 督职能,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 12 作。 1、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 行,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对董事会编 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以提高公 司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丰富专业知识,提升 监督水平。 2、加强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发 表意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及时掌握经营工作 开展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发挥监事人员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对公司投资、财 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 议。 4、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 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发展。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 13 议案三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请各位股东对年报中所列事项予以审 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14 议案四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公司委托,向各位股东作《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 2016 年度,公司经营层按照董事会的发展决策及公司的总 体目标,积极推进企业发展。报告期内,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增 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在经营方面,全面有效的贯 彻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增收节支,降本增效, 努力提高主业效益,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审计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基本每股收益 0.0205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205 元。 2、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15 3、每股净资产元 4.52 元/股。 三、资产负债情况: 1、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 256,762.59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27,276.00 万元;非流动资产 229,486.59 万元(其 中: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4,453.80 万元;固定 资产及在建工程等 25,703.98 万元;无形及其他资产 9,328.81 万元)。 2、公司年末负债总额为 36,904.12 万元。其中: 流动负债 19,906.35 万元;非流动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16,997.77 万元。 3、公司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219,248.03 万元(其 中:股本 48,493.20 万元,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127,574.37 万元,盈余公积 11,362.21 万元;末分配利润 31,818.25 万元)。 4、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 14.37%。 四、利润完成情况: 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666.81 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990.7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93.96 万元。主 要是本年 度由于 恒泰证券 实现利 润大幅度 减少使 公司投资 收益 大幅度减少,致使公司利润比上年大幅度减少。 五、2017 年财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要围绕公司公司发展的新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 16 和创新意识,企业实现跨越式的快速发展,会计人员一定要紧跟 公司快速发展的新步伐,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式,面对新的领域、 新的业务,我们必须加强会计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更新现有知 识、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全新的理 念进一步抓好公司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以创新的思路处理好发 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根据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 补充、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内部的贯彻、 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良好、可持续发 展;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节能降耗,增收节支,配合抓好落 实,在降本增效方面献计献策,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在公司各环节 中的职能作用;为公司的发展筹措资金,努力降低筹资成本,为 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顺畅的资金环境。 报告完毕。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17 议案五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 中准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审计确 认, 我公 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939,566.86 元,加上以前 年度未分配润 357,662,837.65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926,675.47 元及 2015 年度对股东的现金分红 48,493,200.00 元, 公司本年度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8,182,529.04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84,93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49,320.00 元。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18 议案六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其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 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该 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该 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 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 40 万元人 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19 议案七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要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 当的津贴,经研究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 5 万元/年人(税后)。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20 议案八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5 月履职,截止 2017 年 5 月,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卫东、张世潮、赵建忠、 李怀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21 议案九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军、刘英伟、张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三人已提交上交所审核,如无异议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22 议案十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4 年 5 月履职,截止 2017 年 5 月, 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 意提名张涛、吴孟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3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