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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3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
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2018 年 7 月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姜军因个人原因辞去主任委员一职,经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徐勇、于洋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下属各委
员会进行了调整,选举徐勇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
    1、2018 年 3 月 5 日,审议了在年审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称中准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
    2、2018 年 3 月 27 日,审议了中准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初
审报告。
    3、2018 年 4 月 26 日,就公司聘请中准事务所从事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出具
总结报告
    三、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一)在中准事务所相关人员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
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时间安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二)对公司出具的初审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所提供财务数据真实、可
靠,不存在虚假记载,公允反映公司生产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初审财务报告提交
中准事务所审计。
    (三)在中准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中准事务所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年度审计,年度审计结束后,中准事务所对公司的
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
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本次
年报审计中,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次会议沟通。
    四、对年度审计情况评价
    1、中准事务所通过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合并报表范围等
情况的了解后,与本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业务约定书中约定了审计的总费用,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
费项目。通过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中准事务所成立了 6 人的审计工作班
子,并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进场开始进行公司 2018 年度审计。经过近 20 天的审计工
作,获取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相关的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中准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
    中准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
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准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
况,也不存在经营关系;中准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中准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
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
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
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准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
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
    五、关于下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中准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报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徐   勇                 张世潮              张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