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8-05-31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08-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30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021,51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4.45%。
其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018股,占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A股)股份总额的0.03%。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肖军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公司《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非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1、选举宋卫东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肖军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张世潮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李志文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梁晓燕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郭莎莎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选举结果:
1、选举刘新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樊虎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杨洁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涛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王芳为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第十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吕玉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九)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授权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65,021,518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