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4-0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 2020-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3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业以委托加工原糖及贸易销售为主,市场环境或行业
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近期没有签
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无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方等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
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
要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并购重组或股份发行等情况,国家或者
有关部门没有出台对公司、公司业务或公司所在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规定
等。
三、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最新数据显示, 农
副食品加工业(C13)”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36.16,市净率 4.46。公司股票 2020
年 3 月 31 日收盘价格为 7.17 元,滚动市盈率为 1073,市净率 1.84,均明显高
于同行业水平。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
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日前已公布业绩预盈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预计 2019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
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35 万元左右。收入主要来源
于对恒泰证券的投资收益。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
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
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五)行业内险
公司主业以加工原糖为主,由于原料受限,公司采取与其他制糖企业合作的
方式加工原糖,不存在环保、安全风险,行业政策基本稳定。
(六)股东质押风险
日前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质押,具体
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
限售股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本次质押 质押到
(如是,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数 期日
注明限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售类型)
包头草
天安人
原糖业 至解除
寿保险 非融资
(集团) 是 130,500,000 否 否 2020.02.25 质押登 85.45 26.91
股份有 类质押
有限责 记日止
限公司
任公司
合计 130,500,000 85.45 26.91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质押。本次股权质押是非融资类质押,不涉及融资资
金及新增融资安排,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担保人可置换质押物,或者被担
保人追加质押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七)其他风险
公司不存在高送转、股东减持风险,不存在海外业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
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