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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四层
    注册资本:1750 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
分所(以下简称“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 67 号 12 层 3 号

     历史沿革: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或“中准所”)1996 年 3 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
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在长春、沈阳、大连、
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
庆设有分所。

    1983 年 8 月经财政部批准大连市财政局组建设立大连会计师事务所,是大
连地区成立时间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首批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1993 年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批取

                                    1
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00 年 10 月与大连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大
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 12 月加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经辽宁省财政厅批
准设立大连分所。2013 年 11 月随同总部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资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为近 80 家企业提供证券相关业务服务,一
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
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
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田雍先生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 1100 人,其中合伙人 50 名。截止到 2019
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18 名,2018 年末 416 人,增加 2 人,近一年来注册会计
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 300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大连分所现
有从业人员 60 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31 人,资产评估师、税务师 10 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2018 年):2.22 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 年):1.76 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 年):4340 万元
    最近一年净资产(2018 年):2163.15 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总计为近 100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 20 家为上市公
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
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 家)、金融证券业(3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 120.77 亿元。大连分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200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万元,总计为近 9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未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00 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
 体情况如下:

 类 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备    注


刑事处罚    【0】       【0】       【0】


行政处罚    【0】       【0】       【0】


                                                   2018 年 9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5 号《关于
                                                   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注册会
                                                   计师臧德盛、张晓雪采取责令改正的决定》

                                                   2019 年 2 月 11 日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
                                                   司项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 号《关于对中准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健、
                                                   王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               【责令改    【警示函
            【0】                                  2019 年 10 月 24 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措施                 正 1 次】    3 次】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2019〕27 号《关于
                                                   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计师赵德权、徐运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资金占用专项审核项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180 号《关于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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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律监管    【行业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
             协会通
   措施                  【0】     【0】        (2017)48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决定书》
             报批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          在其他单位
   基本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证券服务业务         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宋连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玉宝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宇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宋连作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87.10-2000.10         大连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部负责人


2000.10-2008.12 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部负责人


2008.12-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兼分所负责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玉宝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3.2-2015.8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助理/项目经理


2015.10-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4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宇力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7.7-2000.10        大连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00.10-2008.12     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项目经理


2008.12-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兼分所副主任会计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2020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19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准所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
 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
 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同时也
 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
 费项目,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经营关系;
 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经过近 20 多天的审计工作,获取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相关的审计证据,评价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中准事务所完成了所有
                                      5
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所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
多年来在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续聘中准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
计机构,多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即拟继
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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