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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5-13  

						 (股票代码:60019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20-05-20
  会议召开日:2020-05-26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2019 年度报告摘要》

 7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     议案五:审议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议案六:审议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10     议案七: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议案八:审议公司《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2     议案九: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3     议案十: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议案十一: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5     独立董事宣读2019年度述职报告

16     股东发言及提问

17     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18     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9     律师对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20     会议闭幕
           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大会的程序

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

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

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网络加现场投票方式进行。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

果当场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

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或公司证券部联系。

    联系电话:0472-6957558      0472-695754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一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股东作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 2019 年度有关工作情况及新年度工

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工作回顾

   (一)、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1,107.05 万元; 营业总成本

15,838.76 万元;投资收益 10,006.83 万元,其中:获得恒泰证券投资收益

为 7,550.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86.29 万元。具体财务

数据详见公司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度报告。

   (二)对外股权投资及出售情况

    1、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恒泰证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

数为 2,604,567,412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153,721,412 股,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450,846,000 股。华资实业持股 308,000,000 股,

持股比例 11.83%。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0,214.80 万元,实现净

利润 76,284.56 万元。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注册资本 153.87 亿元人民币。现公司持有华夏银行股票 69,624,001 股,

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0.45%,报告期内公司减持该公司股

票 13,150,899 股,收到货币资金 10,058.93 万元。

    4、委托理财情况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 1.2 亿元人民币购买新时代信托的理财产品进行展

期,自 2019 年 7 月 20 日(含)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不含),延期期间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3%/年,实现现金收益共计 963.51 万元,

    (三)、资产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包头市源升农牧业有限公司继续签署《奶牛养殖场

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半年,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止。租金 45 万元/半年。

     (四)、控股子公司情况

     1、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

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业务范围白糖、原糖、粮食制品的储存、供应

链管理、货代、港口接卸代理、仓库出租等,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7,060.27
万元,净资产为 7,060.27 万元,净利润为-291.68 万元。

    2、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16,245.93 万元,净资产为 16,059.79 万元,

净利润为-256.59 万元。

     (五)涉及诉讼情况

    2019 年 2 月公司就与四被告北京北湖九号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北京

北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北京寰夏创意广告有限公司、四海博业

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4 日签订两份《合同书》产生纠纷,向北京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历经 4 个月法院调查调解,最终公司收回

合同本金 2160 万元,875.13 万元利息将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前支付。

    (六)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七)增加两名董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增选吴谊刚、吴振清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成员为 9 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将始终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行

   为准则,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勤勉尽职,做好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

   工作,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组织董事、高级
管理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董事、高管人员

的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

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报告完毕。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二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监事会委托,向本次股东大会做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请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从切实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监

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

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19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中期及季度报告

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

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出席

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

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依据充分、

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

发现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财务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

查,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中准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

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

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以自有资金 1.2 亿元购买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的“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延

期,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委托理财继续展期 12 个月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修订,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为清晰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

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对公司董事会运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公司财务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做好

监督检查,加强督促公司治理, 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

营,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三


         《2019 年度报告》及《2019 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四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委托,向公司股东作《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

    2019 年度,公司经营层按照年度经营总目标,积极推进生产、

经营工作。报告期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加强费用考核,增

收节支,全面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提高

企业整体效益,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审计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基本每股收益 0.05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5 元。

    2、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

    3、每股净资产元 3.89 元/股。
    三、资产负债情况:

    1、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 202,227.68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21,359.56 万元;非流动资产 180,868.12 万元(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资产 160,335.12 万元;固

定资产等 13,820.64 万元;无形及其他资产 6,712.36 万元)。

    2、公司年末负债总额为 13,500.15 万元。其中:

    流 动 负 债 1,703.01 万 元 ; 非 流 动 负 债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11,797.14 万元。

    3、公司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88,727.53 万

元。其中:

    股本 48,493.20 万元,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93,238.80 万元,

盈余公积 11,808.19 万元;末分配利润 35,187.34 万元。

    4、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 6.68%。

    四、利润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107.0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86.2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86.29 万元。主要是本年

度恒泰证券盈利大幅度增加使本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五、2020 年财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要围绕公司发展的总目标,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财会人员
在公司各环节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

补充、健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和

执行,强化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

展;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开源节流,节能降耗,配合相关部门

把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落到实处,使降本增效工作有新的突破;为

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顺畅的、宽松的资金环境。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五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862,910.80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 分 配 润 248,601,601.28 元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结 转 留 存 收 益

82,343,473.99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2,934,565.13 元,公司本年度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1,873,420.94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84,93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

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273,980.00 元。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六
                 关于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公告


各位股东: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

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核销报废部分资产如下:

    一、应收款项核销

    应收款项核销金额为 83,040,316.77 元,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

为 83,040,316.77 元。该款项均为公司给农民垫付的种子、化肥等

款项,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仍然保留对其继续追

索的权利。

    三、固定资产报废

    报 废 部 分 固 定 资 产 帐 面 余 额 44,790,891.23 元 , 累 计 折 旧

26,280,377.68 元 , 减 值 准 备 15,743,419.06 元 , 帐 面 净 值 总 计

2,767,094.49 元 , 确 认 报 废 损 失 2,767,094.49 元 , 其 中 : 房 屋

672,187.18 元,机器设备 2,094,907.31 元。此固定资产报废为超

过使用年限、损毁且无法正常使用。

    三、此次核销 83,040,316.77 元应收款项, 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760,079.19 元。

    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将减少公司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6,702,949.26 元。

    本次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

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工作以来,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各项工作,其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

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和

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经营关系;

该所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

中该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准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 40 万元人民

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人民币。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八
               关于第八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要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

  的津贴,经研究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 5 万

  元/年人(税后)。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九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 2017 年 5 月履职,截止 2020 年 5 月,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股

东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任命宋卫东、张世潮、赵建忠、

李怀庆、吴谊刚、吴振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十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截止 2020 年 5 月届满,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任命徐勇、于洋、代瑞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上述人选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现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议案十一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自 2017 年 5 月履职,截止 2020 年 5 月任期

屇满。根据监事会及股东推荐,任命张涛、吴孟璠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与公司员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