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华资实业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2021-04-29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21—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 权 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资产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计提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核销 资
产明细如下:
1、应收款项核销
应收款项核销金额为 8,372,362.59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8,074,862.59 元。
该款项主要为被列入失信以及吊销、注销等多年无法取得联系的公司欠款,公司
经多方努力仍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仍保留对其继续追索的权利。
2、核销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核销其持有的包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0.67%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2,751,955.45 元。原因为包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据此投资已全额损失。
二、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核销应收款项 8,372,362.59 元, 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827,275.84 元。
核销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51,955.45 元。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核销所涉及金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 、
客 观 性原则,有利于如实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
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公司部分资产,
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
公司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