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华资实业独立董事意见2021-04-29
华资实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所交相关文件要求,我们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2020年度公司
没有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125,302,443.18 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不
进行本年度利润分配,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
司长远利益。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
的真实、客观性原则,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
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四、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 12,000.00 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经公司审
慎评估测试后做出的,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
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 12,000.00 万元
债权投资计提 减值准备。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多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
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签字):
代瑞萍 徐勇 于洋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