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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资:华资实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4  

                           (股票代码:600191)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股权登记日:2021-05-19
   会议召开日:2021-05-25
                   会       议       议        程
序号                           会   议   内   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审议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议案二:审议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三:审议公司《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     议案四: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     议案五:审议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议案六:审议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损失的议案》

10     议案七:审议公司《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11
               构的议案》

12     股东发言及提问

13     选举现场会议监票人、记票人

14     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并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5     律师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16     会议闭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大会的程序

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

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

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

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网络加现场投票方式进行。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

果当场公布。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

作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

秘书或公司证券部联系。

    联系电话:0472-6957558      0472-695754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一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股东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有关工作情况及新年度工

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工作回顾

   (一)、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实现营业总收入 3,863.94
万元; 营业总成本 7721.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530.24 万元。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经审计后的 2020 年度报告。

   (二)对外股权投资及出售情况

    1、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恒泰证券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

数为 2,604,567,412 股,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 2,153,721,412 股,境外上

市外资股(H 股)股东持有 450,846,000 股。华资实业持股 308,000,000 股,

持股比例 11.83%。报告期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73,158.37 万元,实现
净利润 48,235.27 万元。公司获得恒泰证券投资收益为 4,400.05 万元。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注册资本 153.87 亿元人民币。现公司持有华夏银行股票 69,504,001 股,

为全流通股份,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0.45%。报告期内公司减持该公司股

票 1,368,100 股,收到货币资金 1041.28 万元。

    (三)、控股子公司情况

      1、包头华资糖储备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人民币,本

公司持有其 100%股份,主要业务范围白糖、原糖、粮食制品的储存、供

应链管理、货代、港口接卸代理、仓库出租等,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6,734.36 万元,净资产为 6,734.36 万元,净利润为 -325.90 万元。

     2、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系公司全资

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12,565.18 万元,净资产为 12,387.95 万

元,营业收入 34.16 万元,净利润为 -3,671.84 万元。

   (四)换届选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履职届满, 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议,宋卫东、张世潮、赵建忠、李怀庆、吴谊刚、吴振清(2020 年

7 月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勇、于洋、代

瑞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对董事会下设的四个委员会的委员

进行了改选。
    (五)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即每股派现 0.015 元,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27.40 万元。

    (六)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大会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并

有效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

    1、2021 年度,董事会将继续遵循最新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及

时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各董事勤勉尽职,做好公司重大的经营决策工作,提高公司运营

效率。

    3、始终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好股东大

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4、做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董事、高管人员的自律

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报告完毕,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二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严格依

法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

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工作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中期及季度报告

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

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出席
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

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依据充分、

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

发现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财务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

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
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5、更换监事一名

    鉴于监事吴孟璠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经股东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推荐张茂先生

(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监事会、股东会同意其担

任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二、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对公司董事会运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公司财务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做好监督检查,加强督促公司治理,

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报告完毕,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三


         《2020 年度报告》及《2020 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上(www.sse.com.cn)。
   请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四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公司委托,向各位股东作《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审议。

    2020 年度,公司经营层按照年度经营及业绩总目标,抓好原糖

的委托加工和食糖自营贸易工作。报告期内,全面有效的执行内部

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使各项工作圆

满完成。

    一、审计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基本每股收益-0.26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26 元。

    2、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0%。

    3、每股净资产元 3.48 元/股。
    三、资产负债情况:

    1、公司年末资产总额为 178,635.93 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 8,518.92 万元;非流动资产 170,117.01 万元(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资产 150,354.24 万元;固

定资产等 13,382.04 万元;无形及其他资产 6,380.73 万元)。

    2、公司年末负债总额为 9,978.38 万元。其中:

    流动负债 876.36 万元;非流动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9,102.02

万元。

    3、公司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68,657.55 万

元。其中:

    股本 48,493.20 万元,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84,966.60 万元,

盈余公积 11,808.19 万元;末分配利润 23,389.56 万元。

    4、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 5.59%。

    四、利润完成情况:

     2020 年 全 年实现营 业收入 3,863.94 万元,实 现 净利 润

-12,530.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30.24 万元。

主要是本年度计提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理财损失 12,000 万元和

核销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持有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 3,275.20 万元所致。

     五、2021 年财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要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财会人员在公司各环节中的职能作用。根据

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补充、健全有关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控制度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和执行,强化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

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全面

预算管理,开源节流,节能降耗,配合相关部门把增收节支、节能

降耗落到实处,使降本增效工作有新的突破;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

一个良好的、顺畅的、宽松的资金环境。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五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5,302,443.18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 分 配 润 357,954,419.17 元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结 转 留 存 收 益

8,517,641.50 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 7,273,980.00 元,公司本年度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3,895,637.49 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六


              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

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核销资产明细如下:

    1、应收款项核销

    应 收 款 项 核 销 金 额 为 8,372,362.59 元 , 已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8,074,862.59 元。该款项主要为被列入失信以及吊销、注销等多年无法

取得联系的公司欠款,公司经多方努力仍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仍保留

对其继续追索的权利。

    2、核销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乳泉奶业有限公司核销其持有的包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67%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2,751,955.45 元。

原因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据此投资已

全额损失。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核销应收款项 8,372,362.59 元, 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7,275.84 元。

    核销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51,955.45 元。

    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七
             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损失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签
订《新时代信托恒新 6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新 63 号”)
信托合同》,以 12,000.00 万元认购合同项下的恒新 63 号信托产品。
    2020 年 7 月 17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银保
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
六家机构因已经或很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客户合法权益,对其
实施接管。其中包括新时代信托和华夏人寿。
    由于新时代信托和华夏人寿已被政府接管,已经或很可能发生信用
危机,新时代信托业已违约,截至报告日已欠付公司一年的信托收益,
经与新时代信托沟通,获悉华夏人寿股权收益权无资产抵押或质押,且
资金使用方北京千禧处于失联状态,本公司按工商注册地址及新时代信
托提供的地址、联系人,几经查询均未找到,故恒新 63 号信托产品存
在重大信用风险。经综合评估本期对其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 12,000.00 万元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0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2,000.00 万元。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
议案八


             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其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

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经营关系;该所审计小组成员和

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该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

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

独立性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期限一年,审计费用 4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人

民币。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