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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资实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09-01-10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09-00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有关

    规定,公司与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因此,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

    ●关联人回避事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原糖

    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日常关

    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

    联董事肖军先生、张世潮先生和李志文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

    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协

    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

    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本次关联交易无需通过行政审批,无须

    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2009 年1 月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由于草原糖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相对控股股

东,同时也是日常关

    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

    联董事肖军先生、张世潮先生和李志文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刘新明、樊虎、杨洁会前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包头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持有股份为国有法人限售流通股份。住所:包头市

    东河区东兴街;法定代表人:王晓慧;注册资本:20000 万元;经营范围:授权

    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生活福利设施的经营管理、汽车运输、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物业管理和小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1.49%

    的股份,为公司相对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的电力、暧气等服务;草原糖业及

    其附属公司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等,合同从2009 年起开始执行,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其中:

    (一)华资实业向草原糖业提供电力、暖气服务

    1、电力:按照市场电价0.45 元/度计算;

    2、暖气: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全年平均价格为3.50 元/㎡。

    (二)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运输服务

    根据车型、运距分别结算。

    上述结算价格为暂定价格,具体将在结算时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

    署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

    议进行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

高;关联交易协议体

    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刘新明、樊虎、杨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

    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

    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及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