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证 函 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肖卫华先生: 我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18 日、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我公司特向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函证以下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在此期间,是否存在买卖我公司股票的情况。 请各相关方书面回复我公司。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