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 公司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 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 制提供保证。 独立董事:代瑞萍 于 洋 徐 勇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