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资:华资实业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ST 华资 编号:临 2022-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 完善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
构 , 更 好 地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公 司 依 据 《 证 券 法 》、《 公 司 章 程 》 对 公
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 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下内容: 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人情况; 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出。
第三十四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第三十四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
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权的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股份总数。 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
投票意向的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
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 去掉“第三十五条”,其他条款顺延。
决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就选举监事进行
表决时,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
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十六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
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 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
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 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
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 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
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 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
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决。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