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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资:华资实业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 600191                证券简称:*ST 华资              公告编号:2022-06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向上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请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11 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
退市情形。
       ●公 司 敬 请 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二 级 市 场 交 易 风 险 , 理 性 决 策 , 审 慎 投
资。


       一、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公司股票简
称为 “*ST 华资 ”。
       二、公司股票及风险提示情况
       1、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向上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请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
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 ,公司回复期间不
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如公司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66 号)。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公告(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22-033)。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97 号)。
截至目前,其中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