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西藏药业:风险提示公告2020-06-18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且股价多次出现涨停,与大盘走势已严重背离,请投资者详
       细阅读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注意
       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特别风险提示:
    1、我公司本次投资,仅获得相关疫苗的商业化权利等,公司不成为相关疫苗的权益所有
人。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相关疫苗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还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批准、临床 I 期、II 期和/或
III 期试验、上市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环节,方可上市,存在研发失
败的风险。
    3、如果研发失败,已支付给斯微生物的资金、相关临床费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且股价多次出现涨停,与大盘走势已严重背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我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
主要产品涉及心脑血管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胶囊等。本次与斯
微(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微生物”)合作涉及的预防性疫苗产品在中国尚
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还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批准、临床 I 期、II 期和/或 III 期试验、上市
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环节,方可上市,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如果研
发失败,已支付给斯微生物的资金、相关临床费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项目投资风险
    1、根据目前国内关于疫苗产品的审批要求,在研疫苗产品需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
批准、临床 I 期、II 期和/或 III 期试验、上市批准、生产设施认证/核查(如适用)等主要
环节,方可上市。疫苗产品的上市周期普遍较长。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合作涉及的斯微生物基于其 mRNA 技术平台研发的新冠疫苗产品,在
中国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且尚未在该区域内开展临床研究相关工作。因此,按预防性疫
苗的常规临床试验及注册流程,预计该产品短期内无法于区域内上市。
    2、根据疫苗研发经验,临床前研究存在一定风险;本次合作可能因临床前研究的安全性,
有效性和/或技术质量等问题而终止,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日,全球范围内尚无基于 mRNA 技术平台研发的治疗或预防性药物/疫苗获
得上市批准。该产品在区域内能否获得药品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临床试验批准、获得临床批准所需的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疫苗研发经验,临床试验研究存在一定风险。若该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
试验进展及结果受到(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方案、受试者招募情况、疫情发展等因素影响,
并可能因临床试验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存在不确定性。
    5、疫苗上市后的销售情况亦受(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发展、市场环境、销售渠道等诸多
因素影响,该产品在区域内的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6、该产品为预防性疫苗,根据该类型疫苗的接种实践,其防疫效果可能因人体的个体差
异而有所不同,有少数接种者可能会发生不良反应。
    7、按照协议,我公司将根据注册里程碑分阶段向斯微生物支付款项,同时承担临床费用。
如果研发失败,已支付给斯微生物的资金、相关临床费用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8、我公司本次投资,仅获得相关疫苗的商业化权利等,公司不成为相关疫苗的权益所有
人。本次合作涉及的预防性疫苗产品在中国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海外相关工作尚未启动,
海外申报、注册、审评、产品上市需遵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和
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问询并得到书面回复,截至目前,
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
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投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