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函的 回复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你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价异常的咨询函》,由于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 上,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 经自查并征询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现就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目前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目前不存在 可能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 特此回复。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