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函的回复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你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价异常的咨询函》,由 于贵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作为贵 公司控股股东,经自查并征询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就问询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除上市公司已披露事项外, 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你 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除该事项以外公司目前未筹划涉 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 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