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发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22-12-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
核查意见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
公司山东鲁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拟向山东省城乡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东鲁商新城
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东鲁商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菏泽鲁
商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临沂鲁商置业有
限公司 51%股权、临沂鲁商发展金置业有限公司 44.1%股权、临沂鲁商置业发展
有限公司 32%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对上述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债权,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 12 个月内,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上
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
产购买、出售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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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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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冯 洋 郑成龙 孙亨利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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