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文件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将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说明: 本人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而变更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控的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宿玉海、朱德胜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