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发展: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2022-12-31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山东鲁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拟向山东省城乡发展集团
(以下简称“山东城发集团”)出售持有的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东
鲁商新城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山东鲁商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菏
泽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临沂鲁商置业有
限公司 51%股权、临沂鲁商发展金置业有限公司 44.1%股权、临沂鲁商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 32%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对上述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全部债权,山东城发集团
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自
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三
十六个月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